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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功能路灯技术规范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
1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路灯系统的一般要求和测试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,公路,园区及与其相连的特殊场所的多功能路灯系统的设计,施工,验收
和运行维护,其它应用场所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参考执行。
2术语和定义
2.1
多功能路灯(系统)multifunctionalstreetlighting(system)
多功能路灯即多功能路灯系统,指通过应用先进、高效、可的通信技术(有线或无线),实现对
路灯的远程集中控制与管理的系统,其具有如下的功能:
1)照明控制管理功能(如根据光照或时间自动调节灯具光输出,远程照明控制,故障主动报警,远
程电量采集等)
2)环境信息传感功能(感知环境的力热声光电等参数,交通流量参数等)
3)公用通信接入功能(如远程照明控制,故障主动报警,远程电量采集,同时可具有Wi-Fi功能,
4G/5G微基站功能等)
4)公共信息服务功能(如具有信息发布屏,交通诱导屏,摄像头,广播音响,紧急求救等)
5)智能安防功能(如灯具线缆防盗,交通违章探头,窨井盖防盗、治安防护等)
6)新能源支撑功能(如汽车充电桩等)。
注:其中功能1)须的,其他可选。
2.2
照明控制管理功能lightingcontrolmanagermentfunctions
多功能路灯系统采用基于LED的灯具,且灯具的光学性能应能满足实际道路照明的需求;为了实现
在深夜的二次节能,每个灯具应具有调光功能。
多功能路灯系统对路灯进行时控、光控、经纬度相结合的开/关控制及调光控制,可以实现对路灯
进行巡检,故障自动上报和维护进行联动以实现管理的优化。
2.3
传感系统功能sensingsystemfunctions
传感系统可以感知物理世界中的客观现象和物理属性,例如光环境,大气环境,交通环境和噪声环
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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